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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民在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总结部署会上强调:以办理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 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1-08-26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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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上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出席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总结部署会议,全面总结报告专项工作情况,对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部署,指导和推动市、县两级监委做好年内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永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全国人大的统一部署和谋划下,在省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省人大常委会及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通过专项报告工作,充分体现了全省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明显成效,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图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讲话
    会议强调,各级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宪法监察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要切实把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指导贯穿于报告专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围绕宪法、监察法赋予的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报告专项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专项工作的程序要求。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要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时序,倒排工期、加强调度,强化与本级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对接,确保报告专项工作依法有序稳妥推进。
图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永英讲话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把监察法规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谋划和推进,把审议意见办理责任压紧压实。要坚持建章立制与深化改革有机融合,强化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协作配合,拓宽法规制度宣传渠道,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探索建立监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不断以自身建设的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市、县两级监委要比照省监委的做法,认真办理本级人大常委会反馈的审议意见,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深化改革,切实破解实践难题,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宣读了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分工方案,安顺市、黔东南州监委主要负责人作汇报发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领导同志、省纪委省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州)监察委员会主任(代理主任)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