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工作之窗 >党风政风 > 

区纪委区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7人(次)

日期:2021-04-26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7人(次)

浏览次数: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抓常、抓细、抓长,切实做到监督常在、“治病救人”。

在工作中,强化日常监督,着力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注重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保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高压态势,在运用好第一、二、三种形态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果断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做到有贪必肃、违纪必究、执纪必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据统计,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49人(次)、占64.3%,第二种形态处理109人(次)、占28.2%,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3.9%,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占3.6%。(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