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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通报6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日期:2017-01-22

来源: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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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正风肃纪,日前,区纪委对近期明察暗访中发现部分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的6起问题为: 
    1. 2017年1月6日,区工能局驾驶员黎炳显驾驶贵FC0558公车到岔河镇岔河村老家办私事。
    2. 2017年1月6日晚10点左右,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驾驶员李章勋驾驶贵FE3399公车到普宜镇办私事。
    3. 2017年1月6日晚7点左右,七星关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驾驶员杨猛驾驶贵FN9554公车到赫章县坪山村办私事。
    4. 2017年1月6日晚7点左右,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工业公司驾驶员吕伟驾驶贵FV9139公车办私事。
    5. 2017年1月6日晚,七星关经济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驾驶员孙恒驾驶贵FA2592公车办私事。
    6. 2016年12月22日晚11点左右,七星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驾驶员杨涛淘驾驶贵F96147公车办私事。
    通报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上违规公车私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向区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限期纠正整改并作出公开承诺。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执纪审查程序,属纪检监察对象的,由分管或联系派出纪工委依照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不属于纪检监察对象的,由所在单位严肃处理),责令个人承担相关费用,扣减个人2017年度1个月目标考核奖。对违规公车私用的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询问示警约谈。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当成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按照“两学一做”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真学党纪党规,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作风建设系列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监管制度,用好常态化约谈手段,从严管理干部,坚决纠正整改执行纪律规定不严、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四风”突出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持之以恒、持续发力,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问题,紧握问责戒尺,持续形成震慑。对通报涉及的有关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严格按处理意见督促纠正整改、严肃落地追责。(七星关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