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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逐案“过筛”打造乡案“精品”

日期:2021-02-05

来源: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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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审查报告无涉案款物去向,区纪委监委案件协审组对对坡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亮了“黄牌”,要求该镇“回炉”返工。
一直以来,为解决乡镇纪委案件质量“长短腿”问题,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乡案区协审、审查分离”原则,通过成立案件协审组对所有案件进行统一审核把关。
为确保工作质效,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室“关口”“出口”和“窗口”的作用,抽调一批业务水平高、专业素质强的人员组建协审组,并严格按照案卷评审细则,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对照案件程序、文书、归档方面要求,无死角全方位开展案件质量监控、逐一“过筛”,以案件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大熔炉中增强执纪执法本领,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通过协审,我们了解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办案综合能力,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长春堡镇纪委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到。
同时,协审组还坚持问题导向,在审核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理的案件时,对存在基本事实不清、程序不规范、定性量纪不准确、文书格式错误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对审核情况及时汇总分析,以口头或“清单式反馈给相关单位补充完善,达到以案代训的目的。
“坚持‘乡案区协审’,成效显著。”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仅2020年全区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88件,立案316件,较上年同期增长31%;结案314件,较上年同期增长51%。
据了解,2020年,通过协审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00余个,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案件协审在调动乡镇纪委办案积极性和提升业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案件协审成果,确保每起案件都是“精品,经得起检验。(张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