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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严把“四关”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日期:20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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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区纪委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基本要求,严把“程序、质量、执行、教育”四道关口,使全区各类违纪案件查办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全年共审结自办案件78件85人,涉及国家工作人员77人,其中乡科级以上53人。审结乡镇(街道)报批案件12件12人;协审乡镇(街道)自办案件208件。
  严把程序关。区纪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同时,还对案件调查阶段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案件调查组进行整改。
  严把质量关。针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区纪委除了通过集中协审、专项培训和“以案促学”等方式对业务人员进行文书格式、法律法规、证据材料等方面的强化培训外,还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案件查办质量进行检查。2016年9月,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对14个乡镇(街道)查办的案件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文书不规范、手续不齐全、证据不充分、案件事实不清等问题进行了反馈和通报,并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2016年度,因案件质量差,2名原乡镇纪委书记被约谈;因违反纪律审查有关程序等规定,2名原乡镇纪委办案人员被立案调查。
  严把执行关。处分执行方面,区纪委在进一步完善处分决定送达、签收、宣布和执行报告制度的同时,还不断改进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方法,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2016年,在清理2015年度受党政纪处分的58名国家工作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工作中,发现1名受处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年度考核,检查组当即责成其所在单位及人事部门及时纠正。此外,区纪委还将处分决定的执行作为解除行政处分的必要条件。2016年度,区纪委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的16名受处分人员,责成其所在单位及人事部门进行纠正后再按程序解除其行政处分。
  严把教育关。区纪委严格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将回访教育与疏导帮教相结合,对受处分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表现情况。2016年,区纪委对十八大以来受党政纪处分的305名人员进行集中回访教育,其中乡科级干部64人,受回访人员均能够正确认识自身错误,态度端正。(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