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晓华:振奋精神扛起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日期:2017-08-17
来源: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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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下午,二届区委2017年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在区行政办公中心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易晓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纪委在家班子成员,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区委第二轮巡察第一至第六巡察组组长及成员,区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机关事务局、区委巡查办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易晓华指出,在全区开展巡察工作,是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从首轮巡察的情况来看,发现的问题较为全面具体,提出的整改建议针对性强,初步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第一轮巡察工作中仍然存在巡察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巡察面较小、发现问题不多、威慑作用不够、成果运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易晓华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参加巡察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好《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巡察规范、有序和有效;要认真把握巡视工作的政治内涵,重点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情况、“一把手”对核心的认识态度和政治觉悟情况,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精神问诊、把脉,用巡察实际成果促进被巡察单位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看齐;要聚焦“七个有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重点查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政治体检”作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自觉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党内良好政治生态;要以“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遵循和尺子,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易晓华要求,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要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摆在巡察的首要位置,重点要看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是否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端正政治行为,严守政治纪律,知行合一、表里如一?是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国理政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为党分忧、为党尽责?是否落实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有效遏制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紧盯作风和效能建设,将被巡察单位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以及“四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内容,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对照检查,着力发现问题。要紧盯民生领域和脱贫攻坚,要把“雁过拔毛”、扶贫领域腐败和侵吞挪用、克扣抢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同时,要重点盯“一把手”,让这一“关键少数”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净化整个单位的政治生态。
针对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面广、点多的实际,易晓华要求,各巡察组要针对巡察对象制定详细的方案,明确基本流程和方法,做好各类情况的处置预案,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突出“谈、访、查、改”四个重点,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区委巡察办要及时相关部门联系,了解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为巡察组提供参考,确保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搞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职责,自觉接受巡察,不隐瞒问题、不回避问题,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
易晓华强调,参加巡察工作的同志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巡察期间,不得接受不巡察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要严守秘密,严禁跑风漏气,更不能以巡谋私,不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振奋精神,扛起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的内容摘要,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兴勇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崔英魁在听取二届区委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纲,宣读了《二届区委2017年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会上,区委各巡察组对第一轮巡察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结束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开展好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对各巡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薛倩)
易晓华指出,在全区开展巡察工作,是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从首轮巡察的情况来看,发现的问题较为全面具体,提出的整改建议针对性强,初步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第一轮巡察工作中仍然存在巡察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巡察面较小、发现问题不多、威慑作用不够、成果运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易晓华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参加巡察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好《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巡察规范、有序和有效;要认真把握巡视工作的政治内涵,重点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情况、“一把手”对核心的认识态度和政治觉悟情况,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精神问诊、把脉,用巡察实际成果促进被巡察单位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看齐;要聚焦“七个有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重点查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政治体检”作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自觉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党内良好政治生态;要以“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遵循和尺子,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易晓华要求,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要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摆在巡察的首要位置,重点要看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是否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端正政治行为,严守政治纪律,知行合一、表里如一?是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国理政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为党分忧、为党尽责?是否落实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有效遏制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紧盯作风和效能建设,将被巡察单位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以及“四风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内容,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对照检查,着力发现问题。要紧盯民生领域和脱贫攻坚,要把“雁过拔毛”、扶贫领域腐败和侵吞挪用、克扣抢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同时,要重点盯“一把手”,让这一“关键少数”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净化整个单位的政治生态。
针对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面广、点多的实际,易晓华要求,各巡察组要针对巡察对象制定详细的方案,明确基本流程和方法,做好各类情况的处置预案,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突出“谈、访、查、改”四个重点,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区委巡察办要及时相关部门联系,了解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为巡察组提供参考,确保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搞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职责,自觉接受巡察,不隐瞒问题、不回避问题,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
易晓华强调,参加巡察工作的同志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巡察期间,不得接受不巡察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要严守秘密,严禁跑风漏气,更不能以巡谋私,不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振奋精神,扛起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的内容摘要,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兴勇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崔英魁在听取二届区委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提纲,宣读了《二届区委2017年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会上,区委各巡察组对第一轮巡察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结束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开展好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对各巡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薛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