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5+N”模式提高巡察实效
日期:2017-11-21
来源: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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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开展的巡察工作中,区委各巡察组结合实际,采取“5+N”模式,提高巡察实效。“5”就是五种基本巡察方法,即谈、访、查、比、改,“N”就是在五种基本巡察方法的基础上,各巡察组结合巡察需要,因地制宜地使用的巡察方法。
一是“谈”。就是以“谈”探路,主要是采取个别、集中座谈的方式,根据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分类别、抓重点进行谈话,在谈话中发现问题或问题方向。如,区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在区水务局巡察期间,通过谈话,发现区水务局原党组成员毛军舰相关问题后,迅速沿着问题方向,发现了其涉嫌严重违纪有关问题,巡察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委巡察办,经区委巡察办领导同意后,区纪委迅速对其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经查,毛军舰在任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期间,违规收受工程老板史某某、罗某某、邓某某等人现金共计52.6万元,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情节特别恶劣。 二是“访”。就是走访群众,根据被巡察单位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等情况,针对性地进行“大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走访中发现问题。同时在走访中通过公布危房改造、低保等惠农政策名单的方式,向群众了解真实性和合理性,从而发现问题。如,区委第一轮第六巡察组在走访基层群众过程中,发现千溪乡某村在精准扶贫、低保评议工作中,存在识别不精准等问题。 三是“查”。就是直接查阅工作情况“痕迹化”资料发现问题。通过巡察实践,提出了“11个必查”(1.突出政治巡察,聚焦“七个有之”必查;2.党的组织建设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必查;3.落实“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必查;4.干部履职情况必查;5.干部作风必查;6.工作文件及会议记录必查;7.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及“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必查;8.信访问题必查;9.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必查;10.民生项目资金到户情况必查;11.“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必查)。 四是“比”。就是通过比对工程项目资金,在比对中查找问题。如,通过比对,发现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死亡人员领取低保或养老保险金、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等问题。 五 是 “改”。就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一方面,按照“边巡边改”要求,在走访、接访、受理反映问题过程中,对一般性问题及时督促涉及单位进行整改。另一方面,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每个问题按责任到人,逐一深入整改落实,务必将问题整改到位。
据了解,区委6个巡察组已完成了对9个区直部门,9个乡镇街道巡察,目前对3个区直部门和3个乡镇的巡察正有序推进,计划11月中旬结束。截止目前,从第一轮和第二轮第一阶段巡察工作情况来看,各个巡察组召开动员会、专题汇报会和各种座谈会共66个,进行个别谈话876人次,实地走访了260个单位,走访群众1631余人,查阅文件、资料及档案4万余份,群众来信来电355件(次),接待来访464批963人次,发现履行“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十项规定、工程领域、民生项目资金、村级“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共630个,问题线索307条,已移交问题线索307件,转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275件,边巡边改问题48个,党政纪处分1件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金额52.6万元。督促巡察单位共制定整改方案12个,提出整改措施295条,已整改问题75个,正在整改问题248个。(谢忠良)
一是“谈”。就是以“谈”探路,主要是采取个别、集中座谈的方式,根据被巡察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分类别、抓重点进行谈话,在谈话中发现问题或问题方向。如,区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在区水务局巡察期间,通过谈话,发现区水务局原党组成员毛军舰相关问题后,迅速沿着问题方向,发现了其涉嫌严重违纪有关问题,巡察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委巡察办,经区委巡察办领导同意后,区纪委迅速对其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经查,毛军舰在任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期间,违规收受工程老板史某某、罗某某、邓某某等人现金共计52.6万元,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情节特别恶劣。 二是“访”。就是走访群众,根据被巡察单位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等情况,针对性地进行“大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在走访中发现问题。同时在走访中通过公布危房改造、低保等惠农政策名单的方式,向群众了解真实性和合理性,从而发现问题。如,区委第一轮第六巡察组在走访基层群众过程中,发现千溪乡某村在精准扶贫、低保评议工作中,存在识别不精准等问题。 三是“查”。就是直接查阅工作情况“痕迹化”资料发现问题。通过巡察实践,提出了“11个必查”(1.突出政治巡察,聚焦“七个有之”必查;2.党的组织建设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必查;3.落实“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必查;4.干部履职情况必查;5.干部作风必查;6.工作文件及会议记录必查;7.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及“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必查;8.信访问题必查;9.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必查;10.民生项目资金到户情况必查;11.“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必查)。 四是“比”。就是通过比对工程项目资金,在比对中查找问题。如,通过比对,发现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死亡人员领取低保或养老保险金、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等问题。 五 是 “改”。就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一方面,按照“边巡边改”要求,在走访、接访、受理反映问题过程中,对一般性问题及时督促涉及单位进行整改。另一方面,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每个问题按责任到人,逐一深入整改落实,务必将问题整改到位。
据了解,区委6个巡察组已完成了对9个区直部门,9个乡镇街道巡察,目前对3个区直部门和3个乡镇的巡察正有序推进,计划11月中旬结束。截止目前,从第一轮和第二轮第一阶段巡察工作情况来看,各个巡察组召开动员会、专题汇报会和各种座谈会共66个,进行个别谈话876人次,实地走访了260个单位,走访群众1631余人,查阅文件、资料及档案4万余份,群众来信来电355件(次),接待来访464批963人次,发现履行“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十项规定、工程领域、民生项目资金、村级“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共630个,问题线索307条,已移交问题线索307件,转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275件,边巡边改问题48个,党政纪处分1件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金额52.6万元。督促巡察单位共制定整改方案12个,提出整改措施295条,已整改问题75个,正在整改问题248个。(谢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