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察局召开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暨案件审理业务培训会
日期:2017-03-27
来源: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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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纪委监察局召开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暨案件审理业务培训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并对参会人员进行案件审理业务培训。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纪工委(监察分局)部分纪检干部及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刘贵结合自身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体会,以案例讲解的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需要把握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刘贵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分局)及案件检查室在今后的监督执纪工作中,必须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依纪依规做好监督执纪工作。
会议还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从程序审核、证据审查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业务理论培训,提高审理能力和审理业务水平。
培训结束后,区纪委将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就案件审理中的案件文书格式、证据材料、定性量纪等方面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