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3-27
来源:七星关区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5月15日,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8月16日,第一交叉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七星农党通〔2019〕4号),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万松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在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副书记熊仕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王万松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负责抓好分管站所、股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罢休。
(五)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实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
1.针对“驻村帮扶帮不实沉不下,有‘走驻’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要求驻村干部必须做到吃住在村、工作在村,考勤在村,杜绝“走驻”现象。同时,坚决做到驻村干部与局业务工作完全脱钩,全身心投入驻村工作,目标考核奖由乡镇考核发放,驻村相关补贴由村、镇乡党委严格审核由局按程序发放。二是驻村干部务必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有关规定,增强“八个意识”,严格遵守“十二项纪律”,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纪律要求,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约谈,直至提请组织处理。三是对派驻杨家湾镇七星村的两名驻村干部帮扶成效不明显,存在“走驻”现象的问题,我局于2019年10月31日由局党组成员龚丹对其开展了提醒约谈。四是在2019年底,全局干部职工统一下沉到基层一线,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为我区顺利通过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作出积极的贡献。
2.针对“干部帮扶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8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明确党组成员龚丹为驻村帮扶工作(4321驻村帮扶工作)分管领导,强化责任主体的落实,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按照区委组织部“4321”帮扶工作要求开展帮扶。2019年底,时值全区脱贫攻坚决战冲刺阶段,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聚力脱贫攻坚主战场,扛实这一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和领导责任,扎实到杨家湾镇、撒拉溪镇、放珠镇开展“4321”结对帮扶及“四个一”工作。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
1. 针对“个别党组成员作风不实,心得体会照搬照抄,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8月23日局党组会上,对心得体会照搬照抄,应付了事的2名党组成员提出严厉批评,并责成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在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上,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在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精于总结。三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原则上根据区委宣传部要求及年初制定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各党组成员要围绕学习内容开展发言讨论。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研究制定《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2019年度区农业农村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认真执行,每年开展两次专题研判并向区委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二是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研判,2019年12月6日,召开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对照检查发言提纲,并纳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对单位干部职工及业务工作对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四是目前正对2020年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年初安排部署,确保本年度按照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
1.针对“对退休党员服务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动员退休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住社区,以便及时参加社区组织的党内组织生活,截止目前,有2名退休党员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到社区。二是积极邀请退休党员参加“三会一课”、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到目前,邀请退休老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等活动30余人次。三是持续开展激励关怀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一次走访慰问退休党员,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重视和肯定。
2.针对“机关党建‘抓而不实’。一是存在‘两头跑、两头顾’现象。分管机关党建、烟办工作的同志,出现‘两头跑、两头顾’现象,导致机关党建工作未抓实。二是具体负责党建业务工作的同志业务不熟、方法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抓好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扎实抓好党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基层党支部具体责任“三个责任”落实。二是机构改革后,已于2019年7月26日选举成立局机关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局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并选举产生了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充实党建工作力量。
积极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参与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支部书记轮训、党务干部培训45人次,意在提升党务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三是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合理设置党支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工作,目前局第一、第四及农机党支部已通过市级验收。四是对当前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抗战一线的24名党员干部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从专项党费中列支。
3.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名不符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要求各党支部及时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务必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并规范、严谨地做好资料收集归档。二是结合2019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举一反三,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 “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规范程序、严格标准、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三是对拒不服从局机关党委安排部署,未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的党支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党支部书记开展约谈,直至作出组织调整。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
1.针对“‘三个大兴’活动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区委要求,开展“三个大兴”活动回头看工作,评估活动阶段性成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同时,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深化落实“市级领导到乡镇、县级领导到村、乡镇领导到组、村干部到户”工作制的通知》要求及“四到”工作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开展走访调研,科级干部全年到村走访调研不少于30天,并做好台帐登记。
2.针对“部分乡镇大棚使用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辖区内大棚经营主体对损坏的大棚进行修复,对修复成本过高的大棚进行拆除或重建;结合产业扶贫今冬明春工作,因时因地适宜将大白菜、白萝卜、莲花白等蔬菜布局到大棚基地种植,避免大棚闲置浪费,同时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提高大棚的经济效率。二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作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补助,引导大棚经营主体与当地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突出特色蔬菜助力脱贫攻坚的示范作用。
(五)关于“巡视巡察回头看”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
1.针对“沼气池工程补助款未及时兑付给群众”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19年9月下发工作提示函,10月9日到田坝镇督查,田坝镇已基本核实项目户。2020年2月26日调度了解到,田坝镇还未向实施项目的农户支付项目补助款,我局将及时跟进调度项目款支付工作;2019年10月15日到团结乡督查,团结乡已基本与农户完成结算。
2.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两场的情况呈文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已同意,目前正在移交给盛丰公司使用,用于农业产业开发。正在整改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7-8232813;
电子邮箱:466814154@qq.com。